林志玲起诉中山市某电气公司侵犯肖像权获赔4万!

时间:2021-05-16 04:06:14阅读:699
近日,林志玲又起诉某电器公司侵犯其肖像权啦!

  近日,林志玲又起诉某电器公司侵犯其肖像权啦!

  日前,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对这宗肖像权、姓名权纠纷案件依法作出一审判决:1、被告某电器公司应立即停止侵害原告林志玲姓名权、肖像权的行为;2、支付林志玲方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40000元;3、驳回了林志玲方其他诉讼请求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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