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颖
法院判决
11月27日,根据北京海淀法院消息,林志颖与原告朱庆福的“PS图片案”已经顺利结案。该案在9月8日审理,判决林志颖在新浪微博首页置顶72小时道歉声明,并且赔偿其经济损失共计30余万元。截止目前,林志颖已经积极履行了赔偿任务,此次纠纷彻底画上了句号。
在此次案件中,林志颖因为微博晒“P图”,被该图作者朱庆福起诉至法院。海淀法院审理后认为林志颖发布的涉案微博配图侵犯了朱庆福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犯,并要求林志颖道歉和赔偿,林志颖随后执行了判决并且没有提起上诉。
在这次案件中,林志颖认错态度良好,道歉和赔偿积极。在微博中明确表示:“身为一名演艺人员,更需要谨言慎行,并且负起一定的社会责任,诚望大家以此为戒,共同尊重他人知识产权。”
海淀区法院称赞林志颖显示出了尊重知识产权的正能量,网友也称赞林志颖知错就改的认错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