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5.20”“5.21”又来了,伴随着春暖花开,万物复苏,好些少男少女蠢蠢欲动,又开始了“冲动”的时刻。“冲动”归“冲动”,可别忘了其中存在一些法律风险。
1.约会、约pao的过程中,一定不要发生金钱交易绝大多数人都是自备对象的,当然也不排除有个别独身或有念想的人,想在这个时刻“放纵”一下,可是,一旦涉及金钱交易,就属于违法行为了。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的规定,卖淫、嫖娼的,处10~15日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
而如果其中的一方患有淋病、梅毒等性病,则可构成传播性病罪。根据刑法第360条的规定,需要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约pao的对象年龄不要太小既然说的是“约”,那就不存在强迫的行为了,但并不意味着就不会触犯强奸罪。
如果约炮的对象不满14周岁,即便对方百般同意、乃至主动勾引,而男方只有要对此明知(法律上的明知包括知道和应当知道),那么对不起就构成强奸罪了。
根据刑法第236条的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因此,如果确定不了对方年龄的话,最好先看一下对方的身份证。
3.尽量不要约pao有妇之夫、有夫之妇这个从道德上首先是需要谴责的,从法律上的话,既有可能构成犯罪,也有可能有民事上的法律风险。
如果持续、稳定的与有妇之夫或者有夫之妇以夫妻名义同居的话,那么就会触犯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构成重婚罪。虽然只要不以夫妻名义或者不登记结婚就不会构成本罪(除非涉及现役军人配偶的话,可能构成破坏军婚罪),但是逃脱不了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1043条中规定了夫妻忠实义务。如果由于一方的出轨行为造成离婚的话,另一方不仅可以在分割财产的时候要求多分(第1687条),而且还可以要求对方进行损害赔偿(第1091条)。
4.发送的520、521、1314红包是要不回来的在两情相悦时你侬我侬,但事后分手,老死不相往来,乃至成为仇敌的并不少见。
这时候很多人就会索要、乃至起诉要求返还之前发送的红包。如果这个红包没有什么特殊的含义,那收受红包的一方就很难说明白了。因为根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规定,举证责任倒置,需要由收受红包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
但是如果这些红包存在特殊的含义,那就不一样了。比如我们常说的520、521、1314等就具有比较丰富的内涵了,就可以认定为赠予了。而赠予的款项属于动产,一旦接收即发生效力,不可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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