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勺三花淡奶”被全网餐饮抵制,市场再现“挂羊头卖添加剂”

时间:2022-09-09 21:08:24阅读:2993

羊汤不够白,加一勺三花淡奶,羊汤变得白如雪;速冻肉饺子成本太高,大豆蛋白配上廉价蔬菜、低质面粉,足可以假乱真;做的芝麻酱不够香,那就用花生酱代替,加上芝麻香精,媲美火锅店的调味味道....

刘怂用极为夸张的语气把造假过程讲述的博人眼球,所发布的餐饮造假食品迅速火爆网络,收获了大批粉丝。但人怕出名猪怕壮,四面八方的口诛笔伐也随之而来。

餐饮店觉得他在贩卖焦虑,把极少数的情况演绎成普遍现象,这大大增加了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信任感,其中羊汤组,烩面组这些需要骨汤的商家反应最为激烈,直呼“不需要三花淡奶”也能熬成汤,怒斥刘怂在造谣。

而对于消费者,网上也掀起了一阵“炫”科技美食的热潮,有网友拍了刚吃的饺子,并配文“海克斯科技饺子”不敢再吃了;有网友拍了“十年老店”的羊汤店,配文说这汤也是科技和狠活,各式各样的视频,无分真真假假,矛头直指廉价的商品以及实体店面。

其实在我看来,在外卖主流,预制菜满天飞的年代,传统商品使用点科技虽然是意料之外,但也是情理之中。毕竟我们每天喝的饮料,吃的零食里明明白白的写着食品添加剂,只要不超标,国家也认可这些食品添加剂,实体店合理的用点也是没什么大问题?而且三花淡奶说到底也是牛奶浓缩,吃了一点点也没啥大毛病。

只是有一点,把没有羊骨头熬的汤称为“现熬羊汤”,用花生酱充当芝麻酱,甚至虚标配料表,这些确确实实的挂羊头卖狗肉的欺诈行为,是我们所要抵制的。

如今狗肉都没了,成了挂羊头卖食品添加剂了,空手套白狼,堪称欺诈plus版。

这些普遍存在于消费领域的欺诈行为被称为消费欺诈。

一些不法商人为了推销其产品和服务,同时也是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抢占市场,以攫取高额利润。对于商人本身,利用欺诈的方式实现狸猫换太子,生产出来的产品往往品质得不到保障,压低价格的同时也恶意抢占了市场份额,扰乱正常的经营秩序,形成了不正当竞争。

消费者这边呢,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被严重侵犯,同样的价格没有买到同等价值的商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被无视,法律也随之被践踏。

这是法律所不能容忍的,而商家销售掺杂、掺假,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的商品或者采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分量不足的行为,也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消费者被商家欺骗了,可以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九条、《广告法》第三十八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中的法律规定进行维权,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不被不良商家欺骗,严惩不良商家。

比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同时,在行政处罚方面,法律、行政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没有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食品安全问题是关乎民生的最大问题之一,刘怂、辛吉飞等人在网上揭露消费欺诈问题其实是法律所允许的,这对于整个食品行业的安全问题是有积极意义的,这点毋庸置疑。

但这件事给我们带来的思考远不止这些,网络上的商家义愤填膺的原因是否也惨杂着一些私情呢?倘若这次不是网络博主发布的,而是市场监管部门暗地抽查的,又会是怎样的结果呢。大家都是身在服务业的一份子,自然是要被评价的,希望平常心看待此事,清者自清嘛。

对于网络曝光者,发现问题指出问题并没有错,但揭露事实不能以偏概全,更不能为了博眼球进行无中生有的诋毁,否则也会没有好果子吃。

最后引用著名直播艺术家潘子的话作为结尾:网络上的事真真假假,希望大家伙都能把握的住。

饺子食品添加剂羊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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