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袭剽窃者不应成为榜样!111位影视从业者联名抵制于正郭敬明
111位编剧、导演、制片人、作家联合签名,在这个冬至深夜向行业和社会发出强烈呼吁:抄袭剽窃者不应成为榜样!
21日晚,@编剧余飞@宋方金 等发布111位编剧、导演、制片人、作家的联名信,直指有抄袭劣迹的郭敬明、于正出现在综艺中进行话题炒作,以此追逐点击率、收视率的做法引起了相关从业者和社会各界的反感,呼吁不给抄袭剽窃者提供舞台,多宣传德艺双馨的艺术家,尊重原创。联合署名的还有琼瑶、高群书、白一骢、董润年等。
要知道作为一名导演亦或者编剧,可能你的才华会被嫉妒,但人脉却是一个人的修养。
在微博中,他也明确点出两个抄袭剽窃者的名字,一个是于正,另一个是郭敬明。而且也明确指明了,两人都是被法院判决过的,但是两人拒绝执行法院的道歉判决,也没有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做出任何检讨。这样的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希望停止对这些“劣迹从业者”的宣传炒作,对相关节目做出修改调整。
余飞
余飞也在自己的微博表明,吸毒嫖娼的艺人都受到了严惩,一些有道德问题的艺人也被限制出镜,为什么被法院判决的“文贼”却被资本和平台追捧,这种“审丑“行为不应该再继续下去。
于正和郭敬明这两个人在最近非常火,最近也是上综艺担当导师的角色。于正上的综艺是《我是特优生》,郭敬明上的综艺是《演员请就位》。
于正
对于这两个人当导师,网上网友们的争议还是非常大的,对于他们选角色更是被网友嗤之以鼻。先不说于正和郭敬明选演员的事,单说两人在综艺节目中,经常打断其他导师说话,这都是非常不礼貌的。再说两人在选演员上,基本上也是不看演技的,于正看的流量,你有流量,你就可以成为演员;郭敬明选演员看的是颜值,颜值高我就可以选你做演员。为此郭敬明选演员,也成为了一个非常有意思的梗,被网上很多的人拿来调侃:郭敬明导演,你可以给我一张S卡吗?
郭敬明
显然这样的选演员,不看演员的演技,反而看流量和颜值,这显然是与拍戏和选演员背道而驰的。在综艺现场,也遭到其他敬业的演员的导演的调侃和批评,像李成儒和陈凯歌在《演员请就位》中就怒怼过郭敬明。
关于于正和郭敬明被法院判决的问题:
琼瑶
先说于正,于正在2014年于正的《宫》系列电视剧《宫锁连城》,因为大量抄袭《梅花烙》,于正及相关影视公司被台湾作家琼瑶告上法庭索赔2000万。最终被判定于正及相关影视公司构成侵权,被判公开道歉,并停止复制、发行、传播该剧,并赔偿损失共计人民币500万元。虽然被判,但是于正并没有履行判决,最终被法院强制执行,在《法制日报》上刊登判决主要内容。琼瑶也在余飞发出的这份名单上。
庄羽
郭敬明的抄袭事件,并被法院判决的时间比较早,是在2003年。当年他有一本书叫《梦里花落知多少》,涉嫌抄袭女作家庄羽的《圈里圈外》。2006年终审,郭敬明抄袭事件维持2004年的一审判决,认定抄袭事件成立。判决郭敬明及出版社赔偿庄羽经济损失20万元,停止《梦里花落知多少》的出版和销售,追加精神抚慰金1万元,并要求郭敬明在《中国青年报》上公开道歉。终审宣判后,郭敬明表示绝不道歉。
两人的行为,遭到了很多网友的抵制,现在又有111位专业的编剧、导演、制片人、作家的抵制,相信这两人肯定是影响到了影视圈生态的发展,所以才会联名抵制两人的胡作非为。
从长篇文章中不难看出当下娱乐圈的一种现象,那就是“流量、收视”为主,没有人去关注一部作品的好坏以及一位艺人的好坏。这也就从而导致了一种极为不好的现象,那就是人人都往“钱”看,导致文艺水平的整体下滑。相对来说不仅对从业者不公,对后代子孙的影响也是巨大的。
据公开信中透露,郭敬明和于正曾被法院判决过“抄袭”等一类的问题,但两人并没有对此作出什么影响深远的道歉亦或者反省,反而是继续在网络平台上,以及被电视台捧为导师,贩卖成功学,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有着很大的伤害,虽然看似标题很大,但细想之下不难发现,真的是有着一定的影响。
另外,公开信中还运用了两个十分“文雅”的词汇,那就是“文贼”。“贼者偷盗也”,不管是实物还是虚物,都为盗,都是为人所不齿的,在古时候是要受到刑罚的。
基于种种的不良影响,这些影视人呼吁相关的平台打击和惩处这些编剧和导演,主动拒绝他们的创作。
长篇文章之后,更是有着百余位影视人的签署名单,其中不乏一些知名的导演和编剧。比如说琼瑶、高群书、白一骢、董润年等等。如此多的人去声讨这两人,足可见得他们在圈内的名声以及作品并不是很受欢迎。
其实这段时间于正在节目上的表现带来的流量确实不少,在外人看来就像是一场精彩的“戏份”,但真实的内行人去看,就是“刷宝”一样。尤其是于正和汪海林、谭飞之间的互怼。
没想到事情还没有结局的时候,就来了这么一个“暴击”,相信接下来的于正和郭敬明将会受到很多的质疑,至于两人如何回复,后期如何在圈内混,还有着诸多看点。